苏文颖指出,虽然联合国文件中使用了“儿童色情”一词,但现在国际上倾向于用“儿童性侵制品”替代“儿童色情制品”,国际刑警组织也建议使用这个术语,这也是为进一步强调这类制品的制作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对儿童的性侵害和性剥削行为,不宜用成人化的“色情”一词描述。
同时,该意见称,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犯罪而造成人身损害,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优先考虑予以司法救助。
《网民指责罗杰·赫尔默演绎"非常标准的双重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长期致力儿童保护研究。她说,保护儿童要打击犯罪,牵扯证据采集问题,不能让孩子一次次作出回应或回复,一定要经专业人员专业服务流程处理。“在对孩子友好的场所,最好一次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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